现在的Flash已经不是两年前的Flash了
那时,Flash是一种时髦,并被媒体赋予了许多“之外”的涵义;现在呢?假设你是一个设计师,如果在承接项目时你公然说要用Flash“作为二维动画的唯一解决方案”(呵呵,时髦的表述),你多半会招致客户怀疑的目光——认为你的这一举动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者是你的能力低下?
我碰到过这种情况。
目前,从市场角度来看,Flash是否有一种“低档次”的感觉?就因为它是最不具有神秘感的设计软件、它的深入人心?当Maya、Animo等庞然大物把人拒于千里之外时,Flash的易学易用性反倒成了它“低档次”的证据?我的一个做多媒体设计的朋友,甚至一律将Macromedia的产品归于“业余”类,认为其无法与Adobe相提并论。
这是一个典型的误解,究其原因是看多了某一类型、某一档次的Flash作品,得出Flash只能做“这样”的东西的结论而忘记了Flash仅仅是一个工具。
这就好比说,大家的画笔都是一样的,你能说,达芬奇的笔比你手里的笔好吗?那么,把他手里那枝笔送给你,你就能画得和达芬奇一样出色?
关键,还是掌握工具的人。“工具”和“作品”没有必然的联系。
Flash的欣赏和创作
前几天在我的论坛(bbqi.xilubbs.com)上,和朋友们讨论起关于Flash的欣赏,说着说着,我从欣赏又不自觉地转向了创作。我写下这样一段话:
作品中如果存在交互(interactive),则是"由作者和观看者共同完成"的最充分的表现;
一般的线性作品和其它影视作品没有太多的区别。在这里,我们只把Flash作为一种实现二维动画的工具。但目前国内另一种思潮认为,Flash本身已经形成一种独特的“体裁”,它特别适合表现某种情绪、某种风格的东西。我不这样看,我认为这是一个因果倒置的结论,如果它成立,那么周星弛的Fans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电影,特别适合表现无厘头和搞笑”甚至“电影,只能拍周星弛式的无厘头搞笑”——这明显是个错误结论。
换句话说,现在Flash表现的范围太小了,太单一了。在作品数量惊人的大背景下,所有Flash作者在机械重复着同一种(或两种:爱情MV+Showgood式的搞笑)开掘。这个开掘动作能维持多久?你一铁锹我一镐,那下面还有多少宝藏? 在Showgood、阿贵凭借制作Team推出那么多“Flash搞笑标准化作品”之后,在老蒋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在林度的MV之后,这两种题材还有多少可开掘度?何况,大家手中的铁锹和镐质量是如此参差不齐,是否大多数一无所获,而极少数已经触到了坚硬冰冷的岩层?
所以,我为卜桦喝彩,为白丁的《失落的梦境》喝彩。
诉求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这其间的过程和心态更不一样,千真万确。
我特别同意边城浪子的判断。他是“爬行榜”第一线的监督员,每周都得面对大量的新作品。我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被迫”的成分。故,在这个筛选过程中,他的感触应该是最真切、最具统计意义的。
记得很早以前,浪子就发出了类似“MV太多了!”的慨叹。音乐+爱情或一段不知道真假的生离死别,最能打动的是当事人自己,兼带能捎上一批同龄人。这种情绪最流行的出气阀就是Flash。
只要不是矫情,只要不是“强说愁”,为自己做、做着玩,有什么不对,想当年大家不都是自己做着玩吗?排行榜上,哪有那么多专职作者?那么多执着于动画梦、电影梦的人?
此时此地,Flash恢复了它的“玩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