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C要求微软在180天内针对韩国市场推出两个版本的Windows,其中一个必须剔除Windows Media Player和即时聊天软件,另一个版本的Windows可捆绑前述软件,但必须提供下载竞争对手相关软件的网页链接。
FTC的判决有效期为10年,第一个5年过后,微软每年可以申请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该判决进行复核。
微软副总裁兼代理首席法律顾问汤姆-柏特(Tom Burt)表示,微软对FTC的决定深感失望,将就此向韩国法院提起上诉。”
FTC对微软的调查源于2001年韩国门户网站Daum对微软提起的反垄断诉讼,2004年,RealNetworks公司也针对Windows捆绑Media Player的行为提起了类似诉讼,FTC趁此扩大了调查范围。今年10月,微软与RealNetworks在美国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向后者支付7.61亿美元了解反垄断官司,RealNetworks随后表示,将撤回在韩国和欧洲向微软提起的反垄断诉讼。11月,微软又付出3000万美元与Daum达成了和解。但是微软“破财”却没有达到“消灾”目的,FTC坚称对微软的调查不会受上述和解协议的影响。
FTC坚定推动的调查导致微软与韩国政府结下“怨恨”,今年10月微软公开表示,如果FTC要求修改Windows,微软可能将Windows撤出韩国或推迟推出最新版本。韩国信息部则指责微软的做法是“对200万用户不负责”。
此次韩国的判决对微软而言可谓雪上加霜,去年3月,欧盟判定微软在Windows中捆绑Media Player的做法违反了反垄断法,对其开出了4.97亿欧元的罚单,并勒令微软与竞争对手共享部分源代码,及推出剔除Media Player的Windows,目前微软仍在就此判决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