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友公司状告瑞友原技术总监,现北京汉邦极通公司技术总监刘涛侵犯瑞友天翼知识产权一案,2009年11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宣判:西安瑞友公司胜诉。判决书号:2009西民四初字第221号。
刘涛于2003年5月受雇西安瑞友公司,曾主持瑞友天翼的研发工作,2008年以把持核心技术胁迫公司与其共有瑞友天翼的知识产权,后刘涛以瑞友天翼的源代码出资,成为北京汉邦极通公司的大股东,出任北京汉邦极通公司总经理,后改任技术总监,并将瑞友天翼改头换面,变成极通EWEBS2008在市场销售,严重侵犯瑞友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极大伤害一大批代理商和最终客户利益。此次瑞友公司胜诉,经法庭撤销原订立的不公平的合约,北京极通公司侵权一事就通过法律得到确立。
中国的软件行业这些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发展很快,但是中国的软件公司规模都不大,究其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国人对软件价值的认同较低,宁肯花同样的钱去买硬件,或购置高档奢侈品,也不愿在软件上投入,很多人主动使用各种盗版软件,使得很多软件公司生存很艰难;另一原因是法律环境不健全,软件公司起步的门槛较低,有一点技术的人在原公司工作一段后,就带着原公司的技术成果另立门户,而原公司维权周期较长,成本过高,造成许多公司对此类事件不了了之。结果,一个公司分裂成多个公司,同一种产品改头换面成为多个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过去的团队成为相互的竞争力量,如此下来,软件公司如何能做大做强,而最终客户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不过,中国的法律环境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一是WTO对中国的客观要求,另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观要求。西安瑞友公司此次能够胜诉,是法律对正义的支持,是对违法侵权的打击,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希望从事高科技行业的精英们,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用勤劳和智慧获得最大利益。
瑞友公司敬告尚不知情的极通EWEBS2008的代理商和最终用户,一定要认清此事的严重性,赶快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侵权者追讨自己的经济损失,瑞友公司已掌握大量北京汉邦极通公司侵权的确凿证据,瑞友必将进一步拿起法律武器,追究刘涛及北京汉邦极通公司的侵权行为,追讨北京汉邦极通公司给瑞友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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