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软件在国内市场上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广大用户对其也并不十分了解。本文试作一较为全面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共享软件的概念
共享软件(Shareware)并不是一种软件的类型,而是一种传播方式。这种软件的提供者坚持"先试后买(try-before-you-buy)"的原则,即用户可以先免费使用一段时间(一般30天左右),认为满意后再注册(Registration)交费。如不满意,你只需将其扔到一边即可,不必再做任何事(作者也可能会请求你传播给你的朋友和同事)。因而十分方便用户,有利于普及和推广。
除Shareware外,还有一种Freeware,中文可译为免费软件或自由软件。与前者不同,作者完全放弃版权,连基本的注册费也不收取,任你使用。更有价值的是,Freeware不仅不收费,而且还常常随软件奉送程序源码。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修改,还可寄回与原作者交流。
共享软件的产生
我们知道,软件是有版权的。在一些非常重视版权的国家,任何拷贝合法软件的行为均属违法。但商业软件市场存在着这样一个事实:商业软件价格高,买了不知是否好用,而包装一经打开往往无法退换。尽管各种新版软件在面市前都经历了例行的阶段性测试(α、β测试),已征求了相当数量的有代表性的用户的意见,已散播了某种印象,加之精心设计的演示版及与同类产品的详细比较,但这还并不意味着可以适合各个用户的"胃口",只有用一用才能真正的了解。你的计算机可能有一个较特殊的环境,而你在使用时可能有特殊的习惯,最关键的是人们不愿随便承受商业软件的高价位。这一尖锐的问题被共享软件轻松地解决了。它不仅提供"先试后买"的机会,而且注册费十分低廉,极大地方便了用户。一些商业软件公司为保护其版权,在其产品上采取了防拷贝等措施。但用户可能会产生逆反心理,认为既然不被你信任当然也就不信任你。共享软件则不仅允许合法拷贝,而且鼓励传播,因而也吸引了用户。
从另一方面,一些小的软件公司也可利用共享软件实现其商业目的。他们不必花费大量金钱去用于产品的宣传包装,就可以开辟市场,扩大营销。
此外,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有相当多的计算机迷和计算机爱好者,其迷其好足以成癖,他们有着正常的职业和收入,只把编制程序当做一种业余爱好。这就更不难想象共享软件产生并得以流行的原因了。
共享软件的来源
目前共享软件的主要来源有:
·一些非谋利性机构开发的大量共享软件。这种软件价值颇高,它们不仅可直接为用户所用,有的还可成为更完善的商品软件的开发基础。
·流行软件的早期版本。有些软件在推出功能更强的新版本后。有时会对旧版本放松控制,甚至为了刺激用户购买新版本而允许自由拷贝老版本作为向新版本的过渡。这类软件对相当多的用户来说,仍有一定使用价值。
·一些新型软件的β版。这种软件版本是在经测试合格之后暂不申请版权,而由用户去试用并在试用过程中加以完善。例如著名的Windows 3.1就曾发行过几百万套β版。用户不仅可以从试用中直接受益,而且还能提前掌握其功能和用法。
·某些个人开发的小软件。这类软件多系用户在实际工作中为满足个人需要而开发的,其作者虽因某些原因并未申请版权,但丝毫不减其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