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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乐:大家耍QQ

珊瑚虫作者被捕 律师界争议QQ外挂侵权问题

2007-10-13 14:09 作者: 牛立雄 出处: 新浪 责任编辑:still

  珊瑚虫作者被捕不仅引起了IT业界的广泛讨论,律师界也对于开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QQ外挂是否侵权产生争议,一些律师认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此种行为并不侵权,也有律师针锋相对的提出,此种外挂属于非法,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昨日上午,珊瑚虫QQ之外的另一修改版QQ——飘云QQ的开发团队宣布终止开发,并希望有人能继续开发去广告显IP的修改版QQ。一些技术爱好者积极的响应号召,表示愿意加入开发行列,但腾讯公司却表态称这是侵权行为,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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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QQ外挂到底在法律上算不算侵权行为?新浪科技就此咨询了关注知识产权的数位律师,但观点大相径庭,大致分为难以判定派、侵权派、不侵权派。

  难以判定派

  一直研究知识产权的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刘春泉认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软件的是著作权是未经许可对软件进行修改,外挂没有直接修改,从这一角度看没有侵犯著作权,但因为外挂的运行又要修改原版软件的行为,比如外挂去掉了原版QQ的广告、显示了IP地址,这也算是修改了,所以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挂是否侵权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难以辨别。

  侵权派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国家曾严厉打击非法外挂,外挂不一定都是合法的,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而开发的外挂都是侵权行为,QQ外挂修改了腾讯的原版QQ,未经腾讯许可,就属于非法外挂,属于侵权行为。如果在腾讯的许可下,比如腾讯主动开发API接口,此种情况则不属侵权。

  不侵权派

  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商建刚律师认为,外挂只是外在的辅助工具,并没有对软件进行修改,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这并不侵权。但有可能出现因为外挂而自己得利,从而产生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对于外挂是否侵权,法律界还有争议,律师们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以下为珊瑚虫案的法院判决意见,或许能够看出法院对外挂的一些看法,但值得注意的是,珊瑚虫QQ在做外挂之前,曾直接修改原版QQ而开发出珊瑚虫版QQ,作者也因捆绑插件而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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